【简答题】
案例分析:董小姐于2010年3月进入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同时双方签订了《专项培训服务期协议》,协议中约定“员工接受公司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应自觉遵守公司关于培训服务期限的规定,服务期限从培训期结束次月起不少于-年。若员工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提前向公司提出辞职的,则需要向公司支付为其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2010年5月,董小姐在培训结束后到公司上班,但她发现公司的工作并不适合自2己故在2010年6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不同意其辞职,并要求董小姐继续履行观方的劳动合同至服务期限结束。董小姐没有答应公司的要求。董小姐离职后,公司要求董小姐支付为其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共计1万元,董小姐没有答应。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董小姐支付专项培训费用一万元。仲裁应该如何解决,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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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