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后法院判决甲公司还款。经乙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甲公司的财产。如果甲公司在A银行有一笔存款,那么人民法院在经得A银行同意后,可以对该存款进行划拨
B.
甲公司因欠债先后被乙、丙、丁三家公司诉至法院,后被分别作出判决向三公司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如果甲公司仅有一间厂房,且未进行抵押,那么该房屋拍卖后,所得价金的受偿顺序按照乙、丙、丁三家公司的起诉顺序
C.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后法院判决甲公司还款。经乙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甲公司的财产。如果甲公司亏空严重,现仅有办公楼一座,价值100万元,小汽车一辆,价值20万元,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对甲公司的办公楼、汽车进行查封和扣押
D.
甲公司申请法院执行与乙公司之间已公证的债权文书,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乙公司只有已经抵押给丙公司的三辆卡车。如果该三辆卡车被拍卖,那么所得价款应先对丙公司优先清偿,其余部分再用于清偿甲公司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