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B上市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占上市公司25000万元所有者权益的40%,采用权益法核算,上市公司股本10000万股,每股1元,资本公积9000万元,留存收益6000万元,上市公司股改的对价方案如下: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20股流通股将获得A公司支付的1股股票对价;
(2)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A公司支付的1份认购权证,认购行权价2元;
(3)认购权证行权40%,当日每股市价2.6元。
要求:
(1)编制A公司向流通股股东送股会计分录。
(2)编制认购权证行权A公司的会计分录。
(3)根据下列假设条件编制A公司缩股会计分录;编制认沽行权时A公司的会计分录。
假定:A公司按照1:0.9的比例缩股并办理减少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集团支付的1份认沽权证,认沽行权价2.6元;假设40%权证已经行权,行权当日上市公司股票市价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