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道路改造工程,按FIDIC合同条件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商中标投标价如表2所示:
表2 承包商中标投标价
合同条款规定:工期12个月,暂定金额由工程师批准使用,计日工由工程师每月审批计量。工程预付款按合同总价(不含计日工)的10%预付,自承包商所获得了程进度支付款累计总额达到合同总价 20%那个月开始起扣,到规定竣工日期前3个月扣清,扣款期每个月按等值扣留。保留金为合同总价的 5%,从首次支付工程进度款开始,在每月承包商有权获得的所有款项中减去调价款后按10%扣留。工程按进度进展半年后,从第7个月开始,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对A、B、C、D四项工程调增5%结算。
假设该工程经工程师核准的各个工程量情况如表3所示:
[问题]
1.工程预付款为多少从哪个月开始扣,扣到何月止每月扣多少?
2.保留金扣到第几个月,每月扣留的金额为多少,共计扣留多少保留金何时返还,返还金额为多少?
3.如果工程师签署支付证书的最小金额为50万元,那么该工程各月结算金额为多少万元,实际结算金额为多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