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联合经营生产新型建筑外墙漆项目,两公司联营协议约定两公司共同投资,共同
经营,共负盈亏。两公司于2006年1月投入生产,并于2006年5月申请注册“康辰”牌,作为其产品外墙漆的注册商标。某丙在2006年7月至11月期间,擅自委托丁公司制作了200个印有“康辰”牌注册商标的油漆桶,丙将其卖出,共获利4000元。A厂以20元一个的价格从市场上购入印有“康辰”牌注册商标的油漆桶,回厂后,在桶内装入劣质油漆销售,共获利20万元。甲公司发现市场上有人制作、销售假冒“康辰牌”注册商标的油漆后,即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市场上除有上述假冒油漆销售外,还有B厂制作的印有“康辰”牌商标的油漆,但B厂与甲公司于2006年6月签订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康辰”牌注册商标专用权归谁享有和行使
(2)丙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3)丁公司、A厂的行为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4)B厂的行为是什么行为是否合法
(5)“康辰”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几年期满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的,应该提出何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