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工商银行无锡支行发生下列有关的经济业务,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1、2月10日(闰年),收到锡南工厂交来贴现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各一份,商业承兑汇票由同城工商银行支行开户的西湖公司签发,金额为108 000元,到期日为5月20日,月贴现率为5.1‰。审查无误后,银行放弃该商业汇票的追索权并予以贴现。 2、3月20日,收到天河工厂交来贴现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各一份,商业承兑汇票由在异地工商银行支行开户的东兴工厂签发,金额为99 000元,到期日为7月20日,月贴现率为5.1‰,审查无误后,予以贴现。 3、5月20日,收到西湖公司开户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商业承兑汇票和由其签发的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金额为108 000元款项未收到。 4、7月20日,收到东兴工厂开户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商业承兑汇票和由其签发的付款人未付款通知书,金额为99 000元的票款未收到。天河工厂的贴现票款仅从其账户中扣回69 000元,不足部分转入逾期贷款。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