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经另一柜员进行验证后,当持有人(即缴存该笔现金的人员)面予以收缴。
B.
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
C.
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要素。
D.
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疑义,可以自收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网点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