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2009年度中国公民赵某有如下所得:
(1)每月工资3000元,已按照所在省规定的办法和比例扣除了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720元,12月份取得除当月工资外的年度绩效工资30000元。
(2)2008年5月赵某出售自有住房,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并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万元,该住房于 2006年购入。2009年4月赵某以80万元的价格购买另一处住房。
(3)1月份购入甲种债券20000份,每份买入价 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1000元。6月份卖出债券10000份,每份卖出价7元,支付税费共计 700元。
(4)利用业余时间兼职,1~12月份每月从兼职单位取得报酬3000元并从中拿出5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给希望工程。
(5)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字画拍卖,取得收入500000元,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王某收藏该字画发生的费用为100000元,拍卖时支付相关税费50000元。
(6)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40000元,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8000元;从B国取得股息折合人民币10000元,在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请计算:
(1)赵某12月份工资和年终奖所得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赵某转让住房应纳的营业税;
(3)赵某因转让住房应退回的纳税保证金;
(4)赵某转让债券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赵某2009年全年兼职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赵某拍卖字画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7)赵某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