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某制造公司2012年12月1日,与某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D.
(3)租赁期: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36个月。
E.
(4)租金支付:自租赁开始13每隔6个月于月末支付租金150000元。
F.
(5)该机器的保险、维护等费用均由某企业负担。
G.
(6)机器在2013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700000元。
H.
(7)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7%(6个月利率)。
I.
(8)该机器的估计使用寿命为5年,期满无残值。承租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J.
(9)租赁期届满时,某制造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购买价为100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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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假设该项租赁资产不需安装。某制造公司2012年12月20日因租赁交易向某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