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刷刷题
下载APP
【简答题】

《明史.刑法志三》:“内官同法司录囚,始于正统六年,命何文渊、王文审行在疑狱,敕同内官兴安。周忱、郭瑾往南京,敕亦如之。时虽未定五年大审之制,而南北内官得与三法司刑狱矣……成化八年,命司礼太监王高、少监宋文毅两京会审,而各省恤刑之差,亦以是岁而定。十七年辛卯,命太监怀恩同法司录囚。其后审录必以丙辛之岁。……凡大审录,赍敕张黄盖于大理寺,为三尺坛,中坐,三法司左右坐,御史、郎中以下捧牍立,唯诺趋走惟谨。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忤也。”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试说明该段文字所反映的制度的发展、完善过程。

举报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
刷刷题刷刷变学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