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一台生产用大型机器设备以11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乙公司,账面原价为200万元。同时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将该设备租回。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租赁标的物:大型机器设备。 (2)租赁期开始日:2008年12月31日。 (3)租赁期:2008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4)租金支付方式:自承租日起每6个月于月末支付租金22.5万元。 (5)该设备的保险、维护等费用均由甲公司负担,估计每年约1万元。 (6)该设备在租赁开始日的公允价值为110万元。 (7)租赁合同规定年利率为14%。 (8)该设备的估计使用年限为10年,已使用5年,期满无残值,承租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没有计提减值准备。 (9)租赁期满时,甲公司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购买价6万元。估计期满时的公允价值为45万元。 (10)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共计1.5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P/A,7%,6)= 4.7665;(P/F,7%,6)=0.6663;(P/A,8%,6)=4.6229;(P/F,8%,6)=0.6302]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第9至第13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