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国森林资源的利用是以薪柴、原木及半成品为主体的利用消费结构。森林工业的大头是原木生产,木材加工和林化工业的比重很少。例如,据统计表明,我国“六五”期间森工企业工业总产值296亿元中,木材采运201亿元,占68.1%;木材加工52.3亿元,占17.7%;林化工业13.8亿元,占 4.7%。在木材加工业中,初级的、低值的产品占很大比重,森林资源的利用和加工程度很低。世界发达国家采伐、加工剩余物的利用率为50%,而我国仅为10%。20世纪90年代初,用于生产纸浆的原木美国占47.5%。世界平均古17.8%,我国仅占7.8%。原木产量和人造板产量的比例美国是9:1,而我国为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