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宾馆位于市区,2008年4月经营业务如下: (1)客房收入1000万元; (2)餐饮收入400万元; (3)车队客运收入200万元; (4)收入100万元(其中:门票费20万元、点歌费15万元、烟酒饮料费65万元); (5)商务中心服务费收入50万元; (6)小卖部零售收入20万元。 (小卖部增值税适用税率4%) 要求:计算该宾馆2008年4月:(1)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2)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应缴纳的城建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