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是经营健瘦鞋的企业,该公司在2000年2月起在市场销售的健瘦鞋的外包装盒上和说明书上标注的厂名是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为苏药器械监(准)字98第1261109号。经某市工商局调查发现,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的这批健瘦鞋是冒用江苏吴县市某塑料制品厂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委托上海某工艺鞋厂生产的。自2000年2月至5月,该公公司共计销售这种冒用注册证号的健瘦鞋1674双,销售额18.05万元,获利1.61万元。
试分析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某市工商局可否依据有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