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期为20个月。在工程开工之前,总承包单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各工作均匀速进行(图5-5)。该计划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当工程进行到第7个月末时,进度检查绘出的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5-6所示。 E工作和F工作于第10个月末完成以后,业主决定对K工作进行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图纸于第13个月末完成。 工程进行到第12个月末时,进度检查时发现: (1) H工作刚刚开始。 (2) I工作仅完成了1个月的工作量。 (3) J工作和G工作刚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