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某是中国工商银行分理处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储户存入的委托贷款100余万元不入账,归个人用于经营汽车运输、、炒股以及购买房子、家具等。贷款期满后,甲某采取自制取款凭条透支储户存款的手段归还了上述100余万元的委托贷款。致使库款与账面不符,出现100余万元的亏空。为了对付上级的财务检查,甲某找到乙某,请乙某以个人名义与办事处签订了一份虚假的100万元贷款合同,用以冲抵该100万元的亏空。在财务检查时,会计从账面发现办事处尚有乙某的100万元贷款没有收回,督促甲某收回该笔贷款案发。那么:( )
B.
甲某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犯罪金额各100万元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