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已取得完整土地权利、有摘牌成交确认书(挂牌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B.
如未按合同规定设计或报建的且要承担违约等责任的情况,已取得出让人(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特别许可
C.
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的建设指标(容积率、绿地率等)以及配套建设指标(如车库、会所、社区用房、物业用房、教育配套等),公司已按照规定报批及建设(有无漏留或分布在不同期交房的标段中)
D.
土地证的红线范围与公司实际建设用地范围一致,无在红线外用地上搭建建筑物的风险,如有风险则有相应管理措施予以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