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案情:1999年2月10日中午,夏某酒后从亲戚家驾车回家,车速很快。车到县法院门口时,突然从巷子里冲出一辆自行车。两车相撞,骑自行车的(14岁,中学生)当即被撞出10米多远,左手、右脚骨折,头上血流不止。虽经法院出来的几名法警将其送到医院抢救,但最终因颅骨断裂而死亡。后此案被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开庭审理时出现了以下情况: 辩护人齐某独立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是:的父亲聘请的诉讼代理人曾经以“了解案情”为由邀请本案公诉人到本县“海鲜大酒楼”吃饭,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因而要求公诉人回避。 请问: 若本案公诉人是检察长,而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让他回避。 请问:审判委员会可以这样做吗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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