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与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相配套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B.
对铀(钍)矿的流出物和周围的环境实施监测,并及时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D.
开发利用或者关闭铀(钍)矿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罨矿许可证或者办理退役审批手续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E.
国家对放射|生污染的防治,实行预防为主、治理为辅、严格监督、确保安全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