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四川某甲厂生产的 “ 不倒翁 ” 牌的白酒行销本省及西南地区。该酒自 1980 年起销售,广告力度较大,在西南各省乡镇 . 农村都可见到此酒的广告及销售点。此酒物美价廉,在西南农村地区广受欢迎。该酒的包装装潢是将酒瓶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及金色字体的“不倒翁”名称。贵州某乙厂从 2000 年起生产“醉翁”牌酒。酒瓶也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金字瓶贴。该酒也在西南地区销售。 甲厂向执法部门投诉,诉乙厂行为属假冒仿冒行为。乙方辩称:( 1 )甲厂生产使用的是“不倒翁”商标,乙厂使用的是“醉翁”商标,购买者不会误认;( 2 )将两种酒摆在一起,细细观察,差别是明显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假冒仿冒。 阅读案例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 1 )乙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 2 )请分析乙厂辩称的理由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