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城区一个地块面积为24hm2,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公建在地块东侧带状布置,地块内现状无保留建筑。建设总量控制为居住建筑面积22万m2,公建面积)2万m2,地块北侧为已建成的配套齐全的居住区;西侧,南侧为城市河流,沿河建设有城市绿带公园;东北侧和东南侧临城市主干路,主干路和主干路交叉口规划为立交,东北侧主干路下敷设地铁交通线路,并在规划范围内设车站。
已给出的国有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
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
2.土地使用强度(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的控制指标;
3.建筑后退要求及间距规定;
4.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市政公共设施及竖向设计要求;
5.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请补充其他必要的国有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