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业主:江东与骆灿于1998年结婚;2000年江东夫妇全款60万元购得一套武汉市汉阳区玫瑰西苑的房屋,于2015年9月才办理了该房屋产权证。2016年12月,江东与骆灿协议离婚,目前夫妻二人名下住房三套,第一套房屋为汉阳区玫瑰西苑,离婚后归男方全权所有,第二套与第三套归女方全权所有。江东生意繁忙且经常出差,很少回武汉,故交由武汉亲戚潘海代为出售自己名下的房屋,最终通过链家成功售出,成交价为141.5万元; 2)客户:李大华今年25岁,单身,宜昌市户口;在武汉市无房产,在宜昌有一套全款购买的住宅;现任职武汉地铁集团,公司一直为其正常缴纳武汉社保和公积金,社保已连续缴纳36个月;单位和个人公积金月缴纳额都为624元,缴交比例都为12%,公积金账户余额44928元,缴存时间为3年,2017年3月通过链家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购买了江东名下玫瑰西苑的房屋; 3)交易房屋:玫瑰西苑小区建成于1999年,该房屋面积为149平米,钢混结构;此套房屋的银行贷款评估总价为130万元,过户指导价为105万元。
业主江东出售此房屋需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