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物业利用公共区域划定的停车位的收费)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的建设单位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价局对服务价格进行了备案,该小区内的露天停车位按照80元每月的费用收取管理费。后期,由于该小区的停车位紧张,所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决定在小区主干道和公共部位规划共有停车位,并发布告示。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的物价局进行备案并公示,其中关于车辆停放服务费为80元每月。其中30%提给物业公司作为补贴物业费的不足,其余70%缴业委会作为公共资金使用。A业主向物业企业缴纳了四个年度的地面车位管理费。但后期A业主认为,公共区域由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企业占用了公共区域规划的停车位无权向小区业主收取停车费,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返还相关费用并公开道歉。A业主的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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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