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如此。
目前,个人征信系统的信用信息主要使用者是金融机构,通过专线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总部相连(即一口接入),并通过商业银行的内联网系统,将终端延伸到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贷人员的业务柜台,从而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定期由各金融机构流入个人征信系统,汇总后金融机构实时共享的功能。个人征信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直属单位--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开发完成。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符合个人征信系统数据报送和整理的规定。
参看本书第八章第一节二、个人征信系统的主要功能,有关内容。
为担保人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及信用卡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才能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个人使用征信系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可以到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或直接向征信中心提出书面查询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