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五年累计不得少于100学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
地价管理的目的在于:①通过地价管理,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②通过地价管理,防止国有土地收益流失;③通过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④通过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⑤通过地价管理,减少土地投机;⑥通过地价管理,防止地价暴涨。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划管理,不属于目前我国需要建立的地价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