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法性要件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立项批复、土地利用合法性文件、规划批复、环评批复等。贷前调查报告中应确定上述合法性要件的取得时间、批文文号、批复内容与项目是否一致。
实地考察时,业务人员必须亲自参观客户的生产经营场所,亲眼目测公司的厂房、库存、用水量、用电量、设备或生产流水线。
前期调查的主要目的在于确定是否能够受理该笔贷款业务、是否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进行后续的贷款洽谈、是否需要正式开始贷前调查工作。
A项,信用证是一种由开证银行根据信用证相关法律规范应申请人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文件;C项,承兑是银行在商业汇票上签章承诺按出票人指示到期付款的行为;D项,贷款意向书是为贷款进行下一步的准备和商谈而出具的一种意向性的书面声明。
除ABC三项外,商业银行贷款安全性调查的内容还包括:
①对借款人、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的品行、业绩、能力和信誉精心调查;
②考察借款人、保证人是否已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③对原到期贷款及应付利息清偿情况进行调查;
④对于申请外汇贷款的客户,业务人员要调查认定借款人、保证人承受汇率、利率风险的能力,尤其要注意汇率变化对抵(质)押担保额的影响程度。
现场调研是贷前调查中最常用、最重要的一种方法,同时也是在一般情况下必须采用的方法,通过现场调研可获得对企业最直观的了解。搜寻调查属于非现场调查。
面谈后,业务人员须及时撰写会谈纪要,为公司业务部门上级领导提供进行判断的基础性信息。
贷前调查的内容有:
①贷款合规性调查,指银行业务人员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格合乎法律和监管要求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
②贷款安全性调查,贷款的安全性是指银行应当尽量避免各种不确定因素对其资产和贷款等方面的影响,保证银行稳健经营和发展;
③贷款效益性调查,贷款的效益性是指贷款经营的盈利情况,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动力。
贷款意向阶段,银行对于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应注意:对企业提交的经审计和未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区别对待,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应以经权威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为主,其他财务资料为辅;如为新建项目,对于提供财务报表可不作严格要求,但应及时获取借款人重要的财务数据等。
作为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口,在贷款的派生收益与贷款本身安全性的权衡上,业务人员应坚持将贷款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对安全性较差的项目在受理阶段须持谨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