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信息公司等。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各国都致力于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市场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市场监管的主要任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司法部及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