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决定》第22条的规定,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向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开宣布,并阐明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所以A项错误。
该规定第2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所以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是“一般应当分案起诉”,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形。
该规定第24条规定:对于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同时移送人民法院。所以C项是错的,同样存在着例外情形。
该规定第27条规定:对未成年被告人提起公诉,应当将有效证明该未成年人年龄的材料作为主要证据复印件之一移送人民法院。由此可见,D项是正确的。
小项向司法机关虚告自己犯罪的,不成立诬告陷害罪;B项被诬告的对象可以是遵纪守法的公民,也可以是正在服刑的犯人;C项形式上诬告单位犯罪,但所捏造的事实可能导致追究自然人刑事责任的,也成立本罪;D项构成诬告陷害罪应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所以丁的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构成诽谤罪。
本案情形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1条第l款,“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乙作为共同违法行为人进而成了被处罚的相对人,与行政处罚之间有密切的关系,在甲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不能被追加为共同原告,而只能作第三人,所以A选项不当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的规定,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被侵害人不服处罚决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未提起诉讼,被侵害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C选项不应选。
B选项里的丙虽然参与了违法活动,但是没有被处罚,所以,他与行政处罚之间的利害关系不够紧密,而该厂厂长不是作为受害人出现的,所以,只能是工厂作为第三人,该厂厂长不可。依题意,BD项当选。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即对这三种非监禁犯,均应当适用社区矫正。故A项错误。
虽然管制犯、缓刑犯和假释犯依法要实行社区矫正.但并非意味对这三种犯罪分子都一样能适用禁止令。只有缓刑犯和管制犯才能适用相关禁止令,而《刑法修正案(八)》并未规定对假释犯适用禁止令,因为假释的目的是缓解长期监禁所造成的监狱化、促进其再社会化,若对其适用禁止令则显然与假释的目的背道而驰。故B项错误而c项正确。
禁止令具体有三项内容,即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禁止犯罪分子进入特定区域与场所、禁止犯罪分子接触特定的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三项应根据具体案情,有针对性地适用,如可以适用一项或两项。也可同时三项禁止令。故D项正确。
钱某以签发空头支票的方式骗取财物的行为,既符合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也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由于票据诈骗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殊条款与普通条款的法条竞合关系,根据特殊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钱某的行为不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只能认定为票据诈骗罪,所以选项AD错误。
本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盗版光盘的价值问题。刑法不仅保护客观上有价值的物。对于客观上没有价值,但是所有人、占有人认为它有价值,社会观念也认为这种物值得刑法保护的,也予以保护。
虽然物价部门鉴定意见为盗版光盘无价值,但被害人某音像中心却因为钱某的诈骗行为损失了3.5万元的利益,而钱某也获得了3.5万元的利益。所以可以按票面金额来计算票据诈骗的数额,而不能认定为未遂,故B项正确,C项错误。再者,行为人是利用票据诈骗,票据是发挥了3.5万元的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