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行政诉讼法》虽然在列举的受案范围里没有列举行政奖励,但是在排除受案范围里也没有排除行政奖励的可诉性,所以根据概括性的受案范围的规定,行政奖励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本题中,有政府的行政奖励,才有外商的投资,使用奖励引导该投资的,有投资就应有奖励,所以该奖励的10万元,属于投资者甲公民的财产,所以,甲公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2条。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因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首先明确了只有具体行政行为才具有可诉性,所以对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就尤为重要了。本题中的决定,虽然针对所有本地啤酒批发者,但是还是特定的,所以是可诉的。其侵犯的是相对人的经营自主权,所以本题选AC两项。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本案关键是要清楚行政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不能根据行为的表面性质来判断,要从行政权与刑事侦查权的区别、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程序以及它们的依据和法定目的上来区分。
考查不予受理的案件。参见《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
考查不予受理的案件。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2条,《行诉若干解释》第1条。
考查不予受理的案件。依据为《行政诉讼法》第11条。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对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第70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县粮食局的建议行为为行政指导,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选项C的判断,请参见《关于审理政府信息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3项;选项D的判断,请参见《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2条,《行诉若干解释》第1条、第4条。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选项A是行政处罚中的申诫罚,B项是不可诉的行政指导行为,C项是不可诉的行政仲裁行为,D项是可诉的抚恤金发放案件,所以应选A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