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辩护人权利及期间。《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因此,本案中,公安机关应在12日以前安排会见,B选项错误。
本题考查送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2款的规定,留置送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即只有在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才能采用。找不到收件人,同时也找不到代收人时,不能采用留置送达。留置送达的程序如下:在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情况下,送达人员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诉讼文书留在他的住处,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诉讼文书的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虽然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并非所有的诉讼文书都可以适用留置送达。例如,调解书就不宜适用。
本题考查期间计算。《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本案应从10点开始计算,拘传的期间是12小时。
本题考查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171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据此,A、B应入选。根据第230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故D项应入选。根据第104条的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可知,当事人补救申请并不能导致期间的重新计算。
本题考查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这四类案件即为在法定期间的延长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因案件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本题考查侦查羁押期限。《高检规则》第316条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高检规则》第343条规定,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侦查监督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10日以内,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逮捕,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应当在侦查监督部门收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15日以内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逮捕,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注意对这两条进行比较记忆。
本题考查期间计算。《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4款规定,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故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根据《高检规则》第8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为10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4日。故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拘留适用不同的期间,故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故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应从逮捕之日起计算。故D项正确。
本题考查期间的耽误与恢复。《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只有当事人才能提出该申请,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提出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