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题针对“增值税――视同销售的价格确定方法和顺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5200×80%+13600+6120+(1000+500)×11%=12160+13600+6120+165=32045(元)
业务(1):向其他银行贷款取得到贷款利息收入,属于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税。本季度取得的加息、罚息应计入销售额征税。 应纳增值税=(1500-45+30)÷(1+6%)×6%=1400.93×6%=84.06(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第一,进口设备: 进口应纳关税=40×20%=8(万元) 进口设备应纳增值税=(40+8)×17%=8.16(万元) 第二,进口桥车 进口应纳的关税=45×20%=9(万元) 进口桥车应纳增值税=(45+9)÷(1-25%)×17%=12.24(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合计为=8.16+12.24=20.4(万元)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征收营业税。商场应冲减当期进项税额=30000×20%÷(1+17%)×17%=871.79(元)。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上架费,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商场应缴纳的营业税=2500×5%=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