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C应当计入“管理费用”;选项D应当计入“销售费用”。
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不得在税前扣除;给分支机构的拨款属于企业内部的资金调度和使用,不是成本费用类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标准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扣除限额=200×5%=10(万元),实际发生了12万元,需要调增所得额2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扣除限额=200×5%=10(万元),实际发生了8万元,不需要调整。职工福利费扣除的限额=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了35万元,需要调增所得额7万元;软件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培训费可以全额扣除,所以支付的4万元培训费可以全额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00×2.5%=5(万元),实际发生了4万元,可以全额扣除;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200×2%=4(万元),实际发生3.5万元,可以全额扣除。综上分析,上述费用应调增所得额为9万元,可以填写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5行。
工资薪金支出的核心是因受雇或任职所得到的劳动报酬。集资利息属于资金占用费收益;各项劳动保护支出属生产性支出;独生子女补贴是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与做什么工作,做了多少无关;税法对工资、薪金的解释包括以误餐名义发放的补贴等。
居民企业投资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以,选项A正确。免税的投资收益应作纳税调减,免征企业所得税。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300-500)×25%=200(万元)
60000÷12=5000(元),对应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是555。应纳税所得额=(60000-555×60%)÷(1-20%×60%)=67803.41(元)67803.41÷12=5650.28(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应纳税额=67803.41×20%-555=13005.68(元)张某年终奖自己实际缴纳税额=13005.68-13005.68×60%=5202.27(元)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表 “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投资收益金额=10+120+200+20=350(万元)
销售费用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不影响主营业务成本,所以,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不包括销售费用。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选项A、B、C不允许在税前扣除;选项D,企业支付的财产保险费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选项E,纳税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