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3款规定。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行诉若干解释》第19条。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海关为中央垂直领导,当事人申请复议,应向海关的上一级申请;对海关处理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案件采用自由选择制度。故ABD的说法正确。甲、乙、丙成立了有字号的合伙企业,应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13条第1项的规定,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A项的张某可以依据该条以自己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B项也正确。第1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C项中的当事人也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第1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项中的董事会无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三人。《行诉若干解释》第24条。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治安管理处罚。选项A错,请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选项B错误,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选项C、D的判定,参见《行诉法解释》第20条。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公平竞争权是一种在市场竞争中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C项中,乙商店的成立并不构成政府对甲商店的歧视,其公平竞争权并没有受到侵害。A项属于妨碍市场主体对某一交易机会的平等争取,当事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具有原告资格。B项属于在没有对相关领域进行调查之前所进行的不公平商检、评比行为,或者也可以说是不法的行政确认,当事人甲商店有原告资格。D项属于在竞争起点上设置障碍,限制外地商品流入本地市场,当事人为外地企业具有原告资格。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第三人、原告和行政诉讼管辖。本案为直接起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A项的说法正确。陈某为受害人,且未提出诉讼,为本案的第三人。本案被诉行为为罚款.,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采取原告就被告规则。故D项的说法正确。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23条的规定,沈某应为第三人,C项的说法错误。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15~17条。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乙和丙因为同一行政行为起诉至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可以合并审理,作为共同原告。甲和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