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可比产品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本年累计总成本-本年累计实际总成本=4500-4200=300(万元)。
平行结转分步法是指在计算各步骤成本时,不计算各步骤所产半成品成本,也不计算各步骤所耗上一步骤的半成品成本,而只计算本步骤发生的各项其他费用,以及这些成本中应计入产成品的份额,将相同产品的各步骤成本明细账中的这些份额平行结转、汇总,即可计算出该种产品的产成品成本。
该方法能够直接提供按原始成本项目反映的产成品成本资料,不必进行成本还原,因而能够简化和加速成本计算工作。
该方法下各生产步骤的产品成本不包括所耗半成品成本,因而不能全面地反映各该步骤产品的生产耗费水平(第一步骤除外),不能更好地满足各步骤成本管理的要求。
材料价格差异=实际数量×(实际价格-计划价格)=(180-175)×1250=6250(元)。
某种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该产品本年实际产量×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年实际产量×本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
分步法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多步骤生产,管理上要求按照生产步骤计算产品成本的多步骤生产。
同一产品、同一步骤、相同的成本项目只能采用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AB属于直接材料差异形成的原因。
分步法,是指按照生产过程中各个加工步骤(分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计算各步骤半成品和最后产成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大量大批多步骤生产的企业中,产品生产可以划分为若干个生产步骤,往往不仅要求按照产品品种计算成本,而且还要按照生产步骤计算成本,以便对各步骤的成本进行考核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