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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真题精选)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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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真题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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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公安民警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真题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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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105]黄某在天天酒店开了一间房,纠集钱某等人在房间里打麻将赌博。公安派出所接到举报后前往天天酒店查处。民警到达酒店大堂时,酒店服务员江某与黄某熟悉,便悄悄给...
A.
对黄某应当从重处罚
B.
江某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
对现场发现的麻将应当扣押,期限为30日,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D.
扣押麻将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民警在笔录上签名即可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从重处罚的情节、为赌博人员通风报信、扣押。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0条第4项规定,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从重处罚。黄某5个月前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对其从重处罚。因此,A正确。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4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构成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江某是旅馆业的从业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赌博活动时,为赌博人员黄某通风报信,其构成为赌博人员通风报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B错误。
(3)《行政强制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扣押限于涉案的财物。第25条第1款规定,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是。延长扣押期限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派出所负责人不能批准。因此,C错误。
(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3条第1款第4项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注明。当事人不在场的,由见证人和办案人民警察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由于黄某等人逃走,民警应当邀请见证人在场,并由见证人一同签名或者盖章。因此,D错误。

【多选题】
[2/105]以下关于危害公共安全和扰乱公共秩序犯罪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甲醉酒后驾车行驶上人行道路,将路人当场撞死。对甲应以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B.
乙穿着偷来的警服,拿着警棍来到某赌博窝点,以抓赌名义要求正在赌博的三人交出赌资,否则就把他们抓进监狱。三人信以为真,当场交出5千元赌资。乙构成招摇撞骗罪
C.
丙购进2台具有退币功能的游戏机,在某中学附近开设游戏厅。为招揽生意,丙对当天退币最多的人以现金奖励。丙构成开设赌场罪
D.
丁与戊的店铺相邻,因生意多次发生矛盾。某日,丁带上店铺里的10名伙计,持棍棒、西瓜刀等到戊的店铺辱骂戊,戊召集其店铺的伙计与丁等人发生打斗。打斗过程中,戊被丁砍到动脉流血过多死亡。丁构成聚众斗殴罪
参考答案:
B 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危险驾驶罪、招摇撞骗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有关知识点。
(1)《刑法》第133条之一第2款规定,犯危险驾驶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甲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应以处罚较重的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因此,A错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因此,B正确。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开设赌场”行为。第2条第1款第3项规定,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构成开设赌场罪。因此,C正确。
(4)《刑法》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丁聚众斗殴致戊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D错误。

【多选题】
[3/105]公安机关通过某贩毒集团成员在张某提供的线索,成功抓获贩毒集团的主犯刘某、朱某,并在朱某处查获了大量毒品和毒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要求不公开真实姓名,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支持
B.
如果张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C.
对刘某、朱某一般不可以取保候审
D.
对查获的毒品、毒赃应当随案移送、随卷保存
参考答案:
A B 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制度,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以及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
(1)《刑事诉讼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本题中贩毒集团仍有成员未抓获,张某作为证人作证,人身安全将面临报复的极大危险,应当对张某本人及其近亲属采取保护措施。因此,AB正确。
(2)《刑法》第347条第2款第2项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2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予以逮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8条规定,对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77条第1款第3项、第4项规定情形的除外。本题中刘某、朱某属贩毒集团主犯,证据比较充分,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应当予以逮捕,除了特定情形外不得取保候审。因此,C正确。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78条第2款规定,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第230条第3款规定,对违禁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毒品属于违禁品,实物不宜随案移送、随卷保存。因此,D错误。

【多选题】
[4/105]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受恐怖主义思想影响,拟前往A国参加某恐怖活动组织开办的训练营。某日,甲刚从我国西部边境进入A国即被A国边防军抓获。甲的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B.
乙从事公路货运行业,某日,乙严重超过其大货车载货额定限度载货,并以130公里/小时的速度在高速公路行驶(该路段货车限速90公里/小时)。乙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C.
丙与张某有矛盾,为报复张某,编造并通过信息网络发布张某有多个情人,私生活不检点等信息。张某怀疑是丙所为,向法院提起告诉,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
丁为某养老院工作人员,李某为该院老人,常年因病卧床,需要丁的照顾。丁经常采取抽耳光、揪头发等方式虐待李某,虽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但造成李某精神恍惚,长期以泪洗面。因为李某不是丁的家庭成员,因此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A 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偷越国边境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
(1)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40条(修改《刑法》第322条偷越国(边)境罪)的规定,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因此,A正确。
(2)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8条(修改《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的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货运车超载未纳入危险驾驶罪的范围。因此,B错误。
(3)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16条的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因此,C正确。
(4)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19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因此,D错误。

【单选题】
[5/105]下列对犯罪行为和犯罪形态的认定正确的是()
A.
王某意图陷害赵某,捏造了赵某受贿10万元的情况,写了一封匿名信给检察院反贪局。检察机关经初查发现根本不存在受贿事实,对赵某未追究刑事责任。王某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但属未遂(刑法243,既遂)
B.
钱某一把拽下章某脖子上价值5000元的金项链,跑出50米后觉得是假的,又将项链扔还给章某,大骂一声:“穷鬼,装什么土豪!”钱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但属中止(既遂)
C.
陈某与秦某是同事。某日,陈某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陈某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陈某不构成犯罪
D.
彭某(14岁)盗窃邓某自行车(价值300元)时被其发现。为了逃跑,彭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其刺成重伤。彭某构成抢劫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诬告陷害罪、抢夺罪、无罪过事件、未成年人犯罪。
(1)《刑法》第243条规定,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王某故意捏造了赵某受贿10万元的事实,向检察院反贪局写了一封匿名。王某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属于既遂。因此,A错误。
(2)《刑法》第267条第1款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构成抢夺罪。钱某拽下章某脖子上价值5000元的金项链,钱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属于既遂。因此,B错误。
(3)《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陈某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陈某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的不能抗拒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因此,C正确。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彭某(14岁)盗窃邓某自行车时被发现。为了逃跑,彭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其刺成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此,D错误。

【多选题】
[6/105]徐某组织20名失足妇女,收购一家夜总会,专门从事色情服务。夜总会聘用李某对20名妇女统一管理、记账,聘用赵某负责当保镖,并每月给辖区派出所所长邓某2万...
A.
徐某构成组织卖淫罪
B.
李某和赵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C.
邓某构成受贿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D.
天籁娱乐城构成单位犯罪
参考答案:
A B 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受贿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1)《刑法》第358条规定,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组织、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构成组织卖淫罪。徐某组织20名失足妇女,专门从事色情服务,徐某构成组织卖淫罪。因此,A正确。
(2)《刑法》第358条第4款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徐某聘用李某对20名妇女统一管理、记账,聘用赵某负责当保镖。李某和赵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因此,B正确。
(3)《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邓某是国家工作人员,辖区派出所所长每月收受徐某2万元,并在公安机关检查时为邓某通风报信。邓某构成受贿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因此,C正确。
(4)单位不能成为组织卖淫罪的主体。如果文化娱乐业的人员或者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他人卖淫的,也应按自然人犯罪处理,即追究组织者的刑事责任。因此,D错误。

【单选题】
[7/105]关于刑事强制措施,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县公安局在乙县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执行拘留,押解李某回甲县的在途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B.
乙在看守所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因此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对乙取保候审
C.
丙市办理一起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家住本*市的某女性犯罪嫌疑人临产期已近,且可能毁灭有关证据。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D.
丁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后经多次传讯均无故不到案,虽然丁不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公安机关仍可以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丁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有关知识点。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2条第2款规定,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24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这也就是说,异地执行拘留的,押解犯罪嫌疑人到达管辖地前的在途时间不计入投放看守所的24小时期限,但拘留期限应当从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时起算,押解李某回甲县的在途时间应计入拘留期限。因此,A错误。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8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77条第1款第3、4项规定情形的除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7条第1款第3、4项规定的情形分别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因此,B错误。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7条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因此,C错误。
(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解释》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逮捕。因此,D正确。

【单选题】
[8/105]下列体现刑法基本原则的有()
A.
王某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被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陈某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重伤,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对王某和陈某以不同的刑罚体现的是罪刑相适应原则
B.
赵某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刚驶出500米即被查获。人民法院认为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具有同样的社会危害性,对赵某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对赵某的处罚体现的是罪刑法定原则
C.
某地人民法院根据刘某、朱某、吴某在恐怖活动犯罪中的不同地位、作用,给予了不同的刑事处罚。对刘某、朱某、吴某处予不同的刑罚体现的是宽严相济原则
D.
《刑法修正案(九)》第2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这体现的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
(1)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也要与犯罪情节、造成的后果等相适应。王某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性质恶劣,造成的后果等相适应。王某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性质恶劣,造成的后果严重。陈某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重伤,虽性质恶劣,但造成的后果较王某轻。根据犯罪的轻重,判处陈某的刑罚较判处王某的刑罚轻,体现的就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因此,A正确。
(2)危险驾驶罪规定的客观行为不包括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是刑法没有将其作为犯罪行为,不能参照醉酒驾驶的行为对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因此,B错误。
(3)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刑事政策,是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结合主观恶性大小、行为危害程序以及在案件中所起作用,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刘某、朱某、吴某在恐怖活动犯罪中具有不同地位、起到了不同作用,对其给予不同的刑罚,体现的就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因此,C错误。
(4)《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体现了刑法慎用死刑,减少死刑的刑罚适用精神,也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但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因此,D错误。

【多选题】
[9/105]下列有关民警违纪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民警刘某自费到夜总会娱乐,接受营利性陪侍。对刘某应当给予开除处分
B.
甲市乙县公安局民警陈某对李某当场处罚并当场收缴罚款200元,向李某出具了乙县公安局制发的罚款收据。甲市公安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了处分,并对乙县公安局制发的罚款收据进行了收缴销毁
C.
某省公安厅监察机构经过调查,查明交警苏某存在违纪行为,直接对苏某作出处分决定(应按照管理权限)
D.
民警赵某工作之余经营一家咖啡馆。赵某的行为不属于违纪行为
参考答案:
A 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违反纪律处分、法律责任、管理权限、违纪行为。
(1)公安部的“三项纪律”即: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民警刘某自费到夜总会娱乐,接受营利性陪侍,属进入夜总会娱乐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情形。因此,A正确。
(2)《行政处罚法》第5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因此,B正确。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3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某省公安厅监察机构经过调查,查明交警苏某存在违纪行为,不能直接对苏某作出处分决定,应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因此,C错误。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17条第1项规定,投资入股或者变相投资入股矿产、娱乐场所等企业,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民警赵某工作之余经营一家咖啡馆。赵某的行为属于从事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违纪行为。因此,D错误。

【多选题】
[10/105]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受理了一起诈骗案,经初步审查,认为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可以报经甲县公安局局长批准,将立案审查期限延长至30日
B.
乙县公安局受理控告人张某对本*单位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后,张某就同一事项向乙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乙县人民检察院对此予以受理。乙县公安局应当中止刑事复议程序
C.
彭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丙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限内,彭某窜至丁地实施盗窃犯罪,丙地公安机关应当对彭某实施的盗窃犯罪立案侦查
D.
戊县环保局向县公安局移送一起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案件移送材料不全、证据不充分,可以提出补充调查意见,商请环保局补充调查,也可以自行调查
参考答案:
A 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案件立案期限、终止刑事复议程序、案件管辖、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的衔接。
(1)《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第2条第1款第2项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认为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经县公安局局长批准后将立案审查期限延长至30日的做法符合上述规定。因此,A正确。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16条规定,收到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后,公安机关应当对控告人是否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进行审核。检察机关已经受理控告人对同一事项的控告、申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公安机关受理后,控告人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检察机关已经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终止刑事复议、复核程序。乙县公安局受理张某的控告后,乙县检察院也受理了张某就同一事项的控告、申诉,乙县公安局应当终止刑事复议程序。因此,B错误。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05条第1款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丙地公安机关为审判地公安机关,不具有对新罪的管辖权,应当由丁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C错误。
(4)《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第5条规定,公安机关审查发现涉嫌犯罪案件材料不全、证据不充分的,可以就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要求等提出补充调查意见,商请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自行调查。戊县公安局认为环保局移送的案件材料不全、证据不充分,可以商请环保局补充调查,也可以自行调查。因此,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