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台施工合同要求;(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台理。参见教材P106。
在设备运往现场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设计要求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施,并应检查是否符台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等。参见教材P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