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11条,本题正确选项为BD。
本题涉及自然人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财产返还问题。刘某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依据《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人应将所取得的财产返还,返还财产包括原物和孳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孳息,故应予以返还,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养鸡场的所得属于劳动所得,应归刘某父母所有,故刘某父母只应返还养鸡场,而不返还收益,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本题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依《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应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否则,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本题中,王某明知何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与其订立合同,不为善意相对人,故不享有撤销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本题涉及行为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诉讼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责任承担问题。依据《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但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本题涉及个体工商户的责任承担问题。对于个体工商户的责任承担,以个人财产经营的,由个人财产承担,以家庭财产经营的,由家庭财产承担。以个人财产经营,但其主要收入用于家庭消费的,由家庭财产承担责任。本题中,甲的14万元存款,由其个人工资及继承遗产构成,由于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夫妻分别财产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根据《民通意见》第40条规定,赵某承租张某父亲继承的张某的房屋,租期已过却一直占用,属于非法占有,张某有权请求赵某返还房屋,A选项正确。返还财产包括返还原物和孳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法定孳息,故张某父亲应将房屋租金返还张某,B选项正确。张某之妻应将小货车返还给张某,现小货车被李某留置,因李某并未取得小货车的所有权,故张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请求李某返还小货车。由于李某扣留货车系行使留置权,故张某虽有权请求其返还小货车,但李某有权拒绝返还。支付修理费是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张某与李某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故张某无需支付修理费,D选项错误。如果张某愿意支付修理费,则属于代为履行,张某有权请求张某之妻返还修理费。根据《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张某之妻已再婚,虽其配偶又死亡,但其夫妻关系不得认定自行恢复。故在张某被宣告死亡期间张某之妻使用货车产生的修理费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
本题涉及合伙人退伙后的责任问题。依《民通意见》第53条的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可见,合伙人退伙后,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本题中,虽然甲、乙、丙三人约定,丙退伙后放弃合伙的一切权利,也不承担任何义务,但该约定仅具有内部效力,而无对抗债权人的外部效力。在对外关系上,债权人仍然得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甲与乙之间存在道德义务,故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知情第三人因善意而取得房屋所有权。房管部门不存在过错。本题正确选项为C。
本题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获得奖金的效力问题。依据《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本题正确选项为D。
本题A属于免除行为,甲为16岁的未成年人,该行为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不发生免除效力。B属于未成年人的债务行为,其监护人负有清偿义务。C神志不清而无效的法律规定只适用于成年人,不适用于未成年人。D中的遗嘱行为,遗嘱能力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遗嘱无效。判断有无遗嘱能力以遗嘱人订立遗嘱时为标准,而非以遗嘱人死亡时为标准。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