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涉及占有人相关权利的问题。丁因修理关系对修理物享有留置权,不因该修理物为盗窃物而受到限制。甲为所有权人,自然对该按摩椅享有返还请求权,但该返还请求权不能对抗留置权。乙为该按摩椅的善意占有人,依照《物权法》之规定,对该按摩椅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但该占有返还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而消灭。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本题A选项所说的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利益,题面交代材料表明乙不是为了甲的利益而保管手机,而是为了自用而未通知甲。同理,B选项中认为乙为善意占有人不能成立。C选项中认为乙是保管人亦不能成立。乙的行为构成恶意占有,因此应赔偿甲所受到的损失。本题正确选项为D。
本题涉及受法律保护的占有问题。所有人的占有、善意取得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应无疑问。恶意取得人的占有不受法律保护。侵占人的占有实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
甲对该物品的占有没有据为已有的意思,故不为自主占有,但甲的占有为善意占有和直接占有,对于善意占有人而言,除非有故意和重大过失,否则对占有物的毁损和灭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失主为该物品的所有权人,其对该物品享有返还请求权,该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具有对世性且不受期间的限制。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本权对物进行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典权人、留置权人、质权人的占有均是基于本权而享有的占有,而遗失物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是无本权的占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本题A选项为有权占有,B、C选项为无权占有中的善意占有,D选项为恶意占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本题涉及占有人和占有权人的返还请求权问题。依照《物权法》第245条的规定,占有人的返还请求权自侵占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消灭。此处所讲的占有人是指无权占有人,而非占有权人,占有权人的返还请求权依照合同解决。本题中,乙为占有权人,在质权期间内其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而不受1年期间的限制。本题中,甲为所有权人,其当然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但在质权期间内,其占有返还请求权应让位于质权人行使。本题中,丁是从商店购买该遗失物的,依照《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在2年期间内丢失人乙可向丁主张返还原物,但主张返还原物时,应向丁支付买价,而非现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