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货物报检单》“发货人”一栏需根据不同情况填写。预报检的,可填写生产单位;出口报检的,应填写外贸合同中的卖方或信用证受益人。“收货人”一栏一般填写外贸合同、信用证中所列买方。
“输往国家(地区)”是指外贸合同中买方所在国家和地区,或合同注明的最终输往国家和地区。
根据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要求,“数/重量”栏应按实际申请检验检疫数/重量填写。重量写毛/净重。
出口报检的,“发货人”一栏应填写外贸合同中的卖方或信用证受益人。
“发货人”一栏应根据不同情况填写。预检报检的,可填写生产单位;出口扣的,应填写外贸合同中的卖方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本题此栏填写合同卖方,即填写“TIANJIN FOODSTUFFS IMP/EXP C0.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