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罪服法,接受改造,学习认真,劳动积极,能圆满完成生产任务;
(2)情绪稳定,一贯表现较好,能自觉遵守监规纪律;
(3)能积极主动地向监狱人民警察反映罪犯中的真实情况,敢于同违法行为以及违反监规纪律行为斗争;
(4)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在罪犯中有一定威信和组织能力;
(5)已服刑两年以上的一般刑事犯、渎职犯、过失犯或初犯。
监狱人民警察在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时,可以使用警棍:
(1)罪犯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哄监闹狱,行凶暴动的;
(2)罪犯强行冲越监狱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
(3)以暴力方法抗拒或阻碍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4)袭击监狱人民警察的。
警棍的使用限度:
使用警棍,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使用电击警棍:警棍一触及人体,应立即收回,如需连击,可在人体上来回接触。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罪犯,要慎用警棍。
(1)接受岗位技术教育的,其学习材料费、教材费由监狱支付;
(2)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其费用部分自理,监狱可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1)核对收押范围;
(2)查收法律文书;
(3)对罪犯人身和物品进行检查;
(4)进行健康查体;
(5)进行入监登记;
(6)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向罪犯家属寄发入监通知书。
(1)合法。分级处遇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法律明文禁止的坚决不做;法律有授权允许的,用足用活;法律没有规定的,依政策大胆尝试;
(2)合理。实行从严管理的,不要忘记犯人的“人”字;实行从宽管理的,不要忘了犯人的“犯”字;
(3)有效。级别之间要拉开档次,并找准刺激点,发挥引导和激励功能。
(1)对传染病的管理要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隔离、早治疗;
(2)对传染病的罪犯必须进行隔离治疗,传染病房要与普通病房分开并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
(3)严格落实传染病登记上报制度,落实首诊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