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有,义务性,也成为强制性,是指凡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都应按照规定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建立并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互助性,是指住房公积金具有储备和融通的特性,可集中全社会职工的力量,把个人较少的钱集中起来形成规模效应,有房的人帮助无房的人,暂时不卖房的人支持即期买房的人,通过所有职工互帮互助,达成提高或改善居住条件的目的。保障性,是指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职工住房,并可通过安全运作实现合理增值,增值收益也全部用于职工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