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收益还原法的原理,应当是每年预期的纯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