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需缴纳逾重行李费和声明价值附加费。
声明价值附加费=(5400-50*3)*5‰=26.25(元),应收27元
逾重行李费=3*800*1.5%=36.00(元)
共计收费=27.00+36.00=63.00(元)
(1)旅客在飞机上的座位安排必须符合载重平衡要求;
(2)持有头等舱客票的旅客由前往后安排座位;
(3)持有经济舱客票而在头等舱就座的旅客由后往前安排座位;
(4)团体旅客或家庭成员尽量安排在一起;
(5)无人陪伴儿童和需要特殊照顾的旅客要安排在乘务人员方便照顾的座位;
(6)两批以上的不相识的重要旅客尽量分开安排座位,避免坐在一起;
(7)紧急出口的座位,尽量安排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良好的中国籍居民入座,不能安排儿童、老人、残疾人士、孕妇及犯人等特殊旅客入座。
(1)、应按记件计算行李重量
(2)、行李不超重,因重量规定为每件23公斤;
(3)、两件行李尺寸三边之和分别为154厘米和185厘米,第二件行李超大;
(4)、按照规定,三边之和超过158厘米但不超203厘米的行李应收取一个标准费率。
OK:座位已定妥;RQ:已经定座但未获证实或列入候补;NS: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婴儿;SA:利用空余座位。
(1)正确查验旅客身份证、客票、换取登机牌;
(2)请姜正到售票处补票:将一婴儿票换为半价儿童票;
(3)旅客补票后,应收取20公斤逾重行李费。
方法一:通过客票号
ETKD:TN/客票号
确定电子客票状态为:OPEN FOR URES
使用ETGS指令接收:PA舱位/航段/1旅客姓名,ET联号,URES
方法二:通过证件号
ETKD:NI/证件号
确定电子客票状态为:OPEN FOR URES
使用ET GS接收:PA舱位/航段/1旅客姓名,ET联号,URES
方法三:通过旅客姓名
ETKD:NM/旅客姓名
确定电子客票状态为:OPENFORURES
使用ET GS接收:PA舱位/航段/1旅客姓名,ET联号,URES
(1)旅客定座记录为HJ92C
(2)旅客序号52,座位号3F
(3)旅客托运行李1件18公斤
(4)旅客于2月21日早上九点三十五分,有工作号10265的值机人员办理的值机手续,办理手续时为旅客申请了前排靠窗的座位。
根据民航行李包装规定,竹篮、网兜、草袋等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不符合规定;托运行李的外包装应锁扣完好,捆扎牢固,并有一定的承受压力才可以。
原因:此旅客是与另外一个旅客同时接收的,修改这名旅客信息的同时没有修改同记录的旅客信息
处理方法:(1)对于同一记录编好下的多名旅客,如果需要加入联程航段,接受该记录编好的所有旅客,并且在接收的同时加入联程航段信息。
含义:当前值机时间已超过航班起飞时间
解决方法:通知值机控制修改该航班的起飞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