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反诉的理论知识,反诉只能由被告提出,故A项错误;反诉除了必须具有独立诉讼请求外,其必须与本诉有直接联系,与本诉属于同一诉讼程序且适用同一程序等条件,故B项错误;反诉只能在一审中提出,二审中提出的反诉无法得到法院的受理,故C项正确。
考查诉的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而向法院提出作为特定裁判的请求,本案属于诉讼请求的变更,故选A。
考查再审程序中提出反诉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再审解释》)第33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再审程序中不能审理反诉,因此尽管本案适用一审程序再审,依然不能受理乙的反诉,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
考查反诉,张爱国提出的诉讼请求属于与本案无关的请求,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考查反诉的构成,反诉是否成立要看它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是否与本诉有牵连,是否可以抵消和削弱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诉,有自己独立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所以A项被告的行为构成反诉,A项错误;于某是针对黄某诉讼请求的反驳,是否定、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行为,而非反诉,所以B项表述正确;C项中,吴某事实上是在反驳,它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以否定和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一种辩论活动,因而不构成反诉,C项错误;《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所以D项错误。
考查诉的类型,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A选项中是要求改变婚姻关系,所以正确;关于B项因为赵父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可以单方面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应属于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的请求,C、D选项正是给付之诉。根据题干要求,B项当选。
考查诉的合并,对诉的合并中客体合并的考查。合并审理和诉的分离都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作出,根据现行法,在客观合并中,当事人无异议权。
考查诉的合并,诉的合并包括两种情形:(1)诉的主体的合并。引起诉的主体合并的原因有两个:①必要共同诉讼或普通共同诉讼。B项属于此种情形。②原告或被告于诉讼进行中死亡,数个继承人承受诉讼。(2)诉的客体的合并。被合并的数个诉之间,可能具有牵连关系。A项两个诉存在牵连关系,合并审理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防止在相互关联的问题上作出矛盾的判决。
考查诉的种类,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张某的改造行为,属于消极不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因此A项正确。
考查反诉,B、C两项均不构成独立的请求,而只是诉讼中的反驳,D项则不具有关联性。把握反诉的关键在于,是否是独立的请求、是否具有关联性以及是否旨在吞并、抵销对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