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本题的关键是对公务员的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分。公务员由于具有双重身份,所以对其行为性质的区分决定了其应承担的责任。刘某在执行公务期间将甲打伤是滥用职权的行为,但是仍属于公务行为的范畴,其所属的行政机关,即区公安局应当对其行为承担责任并追究刘某的行政责任。而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实施的处罚,对公务员滥用职权的行为不能适用。区公安局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给刘某相应的行政处分。所以,上述选项中只有C项是正确的。
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参见《公务员法》第38条、第39条、第42条、第46条。
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务员法》第66条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家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B的说法错误。第95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故C的说法错误。第96条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故D的说法错误。
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参见《公务员法》第68条。
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故选项B说法错误。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遇有特殊情形可以延长办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故D的说法错误。
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本题综合考查了公务员管理中的多项内容,涉及《公务员法》第42条、第43条、第45条和第62条,其中选项A的做法错误,符合题干要求。
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参见《公务员法》第68~71条。
考查行政组织法。对于A项,我们根据一般权限行政机关的概念就能作出判断。一般权限行政机关是指管理全国或一定区域内全面性行政事务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属此类,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是关于派出机关,目前我国有三类派出机关,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为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为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为街道办事处。这需要记清楚,并且注意派出机关均具有主体资格。C项是错的,审计局所管理的客体是综合性、跨部门、跨行业的,所以是职能性行政机关。D项错,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关,不是其工作部门。
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参见《公务员法》第8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