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换装的时间,除统一要求的情况外,各单位可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参照下列时间表决定换装时间。但集体行动时,着装必须统一。
3月1日--3月15日换春秋装
5月1日--5月15日换夏装
10月1日--10月15日换春秋装
12月1日--12月15日换冬装
(1)参加庆典、集会等重大活动或升国旗时,着警服列队的人民警察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带队人员应当行举手礼;未列队的人民警察应当行注目礼。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
(2)晋见或者遇见上级党政领导、公安机关领导时,着警服的人民警察应当行举手礼;因携带武器装备或者执行任务需要,不便行举手礼时,应当行注目礼。晋见或者遇见单位经常接触的领导和其他同志时,应当互相致意。
(3)人民警察交接岗时,应当互相敬礼;不同单位的人民警察因公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
(4)人民警察在外事活动场合与外宾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人民警察因公与非公安人员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纠正违章时,应当先敬礼。
(1)站立时应呈立正、稍息或跨立姿势,背部不得依靠它物,不准出现背手、叉手和袖手、插兜现象。
(2)行进时步姿要正确,步速要适中,身体要端正。
(3)两人以上同时执勤不得有搀臂、搭肩等动作。
(4)外勤民警交接班时,应严格执行交接班程序和要求。
(5)执勤时不闲谈,不交头接耳,不嬉笑打闹。工作时不得吸烟、吃零食和翻阅书报。
(6)不接受管理对象和熟人的敬烟、赠物。
(7)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巡逻时,应遵守交通规则,无特殊情况不抢道争先,不违章。
(8)着装、佩带装备要合理规范,不带多余之物。
(9)纠正违章要先敬礼,敬礼要严肃、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