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B,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选项C,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选项D,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网吧外)的,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该题针对“教育费附加减免税”知识点进行考核】
本题考核城建税计税依据和计算的知识点。转让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免征营业税,所以50万元不涉及缴纳城建税。该厂本月经营应缴城建税=130×7%=9.1(万元),应补缴城建税=55.8×7%=3.91(万元)【该题针对“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纳税地点在代收地。本题应该在加工厂所在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按照加工厂所在地区的税率缴纳城建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600×(5%+3%)=128(元)
总公司按照市区7%的税率计算城建税;分公司按照县城5%的税率计算城建税。该公司应纳城建税=12×7%+200×3%×5%=1.14(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三税”为计税依据,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为计税依据。选项A缴纳增值税的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B缴纳营业税的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D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C企业购置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不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购置车辆行为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当期的免抵税额是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同时城建税是进口不征,出口不退。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0×(7%+3%)=2(万元)
受托方提供加工劳务,应纳城建税=50000×17%×7%=595(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城建税应按受托方所在地的税率7%计算,应代收代缴委托方应纳的城建税=(100000+50000)÷(1-30%)×30%×7%=4500(元);应代收代缴委托方应纳的教育费附加=(100000+50000)÷(1-30%)×30%×3%=1928.57(元)
【该题针对“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