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依据为《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
考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掌握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抽象行政行为是个学理概念,动态意义上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且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静态意义上是指以此所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如各种行政法规、规章。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只对其生效后所发生的事项具有约束力。
考查行政法规。参见《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8条,《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8条、第30条、第31条。
考查行政规则的适用。《立法法》第56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2)《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另外,根据《立法法》第8条、第9条的规定,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出规定。故BD项正确。
考查行政规则的适用。参见《立法法》第80条、第82条。
考查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规定,对此四项规章无权设定。
考查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在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故A的说法错误。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对涉及有关管理体制、方针政策等需要国务院决策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报请国务院决定。故C的说法错误。
考查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参见《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8条、第27条、第30条、第33条。
考查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对选项B的说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条有明确规定。选项C、D与《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7条规定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