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标明“委托收款”的字样;(2)确定的金额;(3)付款人名称;(4)收款人名称;(5)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6)委托日期;(7)收款人签章。欠缺记载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本题考核托收承付。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汇款回单不能作为汇出单位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B项错误,汇款回单是银行受理的依据,不是银行汇出款项的依据,C项错误。其他两项说法正确。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可以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B项说法错误。其他三项说法均正确,符合题意。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本题考查委托收款的相关知识。其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择。
本题考查汇兑的知识。应由汇款人选择汇兑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