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裁定的救济制度,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对于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
考查处分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所以C项错误,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进行。
考查回避的适用对象和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9条,A、B项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C项是证人,不属于回避范围;D项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考查民事诉讼的审判组织,A项错误,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而不是简单地和一审法院对应;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二审中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C项错误,陪审制只适用于一审,在二审中不能有陪审员参与审理;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特别程序中的选民资格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考查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由《民事诉讼法》第47条可知,A项错误。两审终审制的例外:(1)依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3)《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故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回避的时间,D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考查临时提出回避申请后法院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法院应延期审理。
考查审判委员会制度,A项表述错误,当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少数服从多数意见;B项表述错误,陪审员不能参加审判委员会的讨论;C项表述错误,合议庭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判决;D项表述错误,应当是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提议再审。
考查公开审理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案件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也应当开庭审理。
考查独任制的适用,独任制不能通过双方当事人的选择而适用,故B项错误;再审案件不能适用独任制,故C项错误。